鞍山三中馥雅国画社团,成立于2013年9月,是由我校美术教师宋晓瑜带队,与我校国画爱好者共同组成学生社团组织。社团一直在蓬勃发展,且规模一直在不断壮大,开展过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精彩活动,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我校对国画社团一直密切关注,对国画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都给予大力支持
国画社团始终以提高大家的绘画能力、欣赏能力、道德素质和艺术修养为宗旨,力争在艺术和使用之间找到完美的结合点。
国画社团教学设施齐全,有专用的美术教室,专门的教师指导,为开展绘画课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我校的国画社团活动繁多,有专门的兴趣小组,专门的课程培训,并且多次举行绘画比赛,优秀作品展览等活动。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提升学生绘画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013年10月,我校曾举办绘画大赛,学员们踊跃参与,气氛热烈,比赛成果明显,同学们对绘画的热情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受到了学校领导的一致好评。
鞍山三中馥雅国画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团结广大书画爱好者,以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学生书画学习的兴趣,繁荣书画艺术,提高广大学生的书画水平,为学生创建一片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本校学生多姿多彩的艺术实践生活风貌。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开拓创新的方针,弘扬中国书画艺术,为创建高雅、文明的校园文化而奋斗。
第二章 性质和宗旨
第二条:性质
轩辕书画社市直属鞍山三中的一个培养和发展广大兴趣爱好的团体。接受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三条:宗旨
轩辕书画社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发掘学生的艺术潜能,拓展学生的综合知识面,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切磋技艺,陶冶情操,激扬文字,书画人生为宗旨,本着“团结热情、务实创新、互助共进”的精神,服务同学,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推动社团发展。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本社实行社长负责制,负责管理一切事务。
第五条:
本社聘请本院老师为指导员并指导本社开展活动。
第六条:
本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及各部正副部长和成员。
第七条:
本社设书法部、绘画部、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及秘书处等部门,部门的设置可视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负责社内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等。
第八条:
本社的重大活动,应经社长和社团联合会及指导老师商讨后,报校团委批准并备案。
第九条:
本社日常事务由社长、副社长分工合作,并协同指导老师具体负责处理。社团成员应对本社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第十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秘书处接受社长领导。
第四章 职能职责
第十一条:
社长职责:
1、 领导主持社团全面工作,把握发展方向。
2、 担保各部的负责人,规定其任务,并指导他们工作。
3、 管理协调社团的人事活动。
4、 负责管理社团活动及财务监督。
第十二条:
副社长职责:
1、 协助社长做好各方面工作。
2、 负责管理、主管、职能部门的工作。
3、 负责管理社团物品,做好相关记录。
4、 负责社团干部考核和会内总结。
第十三条:
秘书处:
负责本社的各项工作及活动的组织,协助社长搞好本社的全面工作,处理好本社的日常工作、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有权对社员进行培训及考核。
第十四条:
组织部:
负责各部成员的调整,调动人事分配等情况,协助秘书处处理协调各部之间的工作,组织策划并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
宣传部:
负责对外宣传本社。对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提前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人了解书画社、认识书画社、并对各项宣传工作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
书法部:
负责书法艺术的研究和交流,主要有软硬书法两方面学习,同多种艺术字的学习。本部门内科自行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提高社员的书法艺术水平和学习兴趣,协助组织书画展等。
第十七条:
绘画部:
负责美术绘画的制作和交流,各种画种的研究和学习,版面设计和绘画工作,交流经验,提高社员绘画水平和广告制作设计。
第十八条:
外联部:
负责社团对外联系工作,如筹备资金,与其他兄弟院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系。拓展途径积极开展对外活动,如加强社员对外界的互动,并通过自己实行工作,在校外活动中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
第五章 社员社籍
第十九条:
本社面向全院学生,凡赞成本社章程,具备一定的书画能力,热爱书
画艺术的本院学生都可申请加入本社,由社长负责审批、履行入社手
续后,成为本社社员并配发工作证。
第二十条:
社员违反本社章程,即取消社员资格,收回其工作证并上报校团委进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
社员能够积极参加社内活动,遵守社内各项制度,对社团的发展提出创
新的建议或意见,对社团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推进的社员将给予表扬,
并进行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