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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三中捭阖辩论社介绍
  
    鞍山三中捭阖辩论社成立于2013年9月,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的以辩论为核心的学生社团。在语文组特级教师孙空鸣的带领下,形成了一个学术氛围浓,团队配合意识强和个人口才突出的知名社团。
 
    近年来,为了把辩论的魅力传播,丰富社团活动,提高三中辩论社的影响力,三中辩论社进行了改革,分设三个部门,即秘书部、宣传部和活动部。秘书部职能为管理社员档案,负责社团活动经费的预算和审核,写活动通讯;宣传部职责为配合活动部的每次活动做好宣传工作,编辑制作活动海报条幅,采集活动照片;活动部的职责为做好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场地,组织社员活动。三个部门分别有三名副社长主管,每年社团纳新后经过竞选选取各部部员。每年九月份进行部门职位竞聘,各参与人员进行投票,竞聘结果由选票多少决定。
 
    改革后的三中辩论社更具活力与组织性,在传统辩论的基础上增设了许多活动,如组织社员观看大专辩论赛实录,能力培训,即兴辩论比赛,新生辩论赛,迎新表演赛等等,活动中社员的胆识、口才和思维能力都受到了锻炼,也增进了来自各个班级同学的交流。
 
 

鞍山三中捭阖辩论社活动计划

一、 活动安排
阶段一:社员的培训——语言简练能力
  
社员准备一段自我介绍(也可以是自创小故事、小玩笑),其中用上大量成语或谚语、名人名言或诗句等,每人大于一百字,发表实践部超过5分钟,即要求社员对自己所叙内容相当熟悉,新旧成员均需参加。
  
这不仅能培养其语言简练能力,更能大幅度的提升社员的语文水平,从而达到在社团活动中学习、充实自己,学习娱乐两不误。
社员的材料需保留。
阶段二:社团内部辩论赛(高一年为主)
1
、 每周举行一次社员辩论
2
、 定期半个月或一个月让辩手在公共场合进行辩论
阶段三:高一年辩论赛

社团将决定在高一年举行一场大型的高一年辩论赛。
阶段四:跨校友谊赛
二、活动周安排
第一周:社团开始活动
第二周:高一年辩论赛,准备跨校活动

第三周:高一年辩论赛,准备跨校活动
第四周:高一年辩论赛,开始第一轮跨校活动
第五周:高一年辩论赛,准备跨校活动
第六周:高一年辩论赛,准备跨校活动
第七周:高一年辩论赛,开展第二轮跨校活动
第八周:将各辩论队进行一到四辩的分类,准备跨校活动
第九周:针对一到四辩各自进行培训,准备跨校活动
第十周:社团内部辩论赛,准备第三轮跨校活动
第十一周:社团组织高一年进行公共场合辩论,准备跨校活动
第十二周:社团组织观看视频,准备跨校活动
第十三周:放松,举行第四论跨校活动
第十四周:社团内部辩论赛,准备跨校活动

 

鞍山三中捭阖辩论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为鞍山三中捭阖辩论社,鞍山三中辩论社是在校学生会和校团委监督指导下,由三中在校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全校性语言类学生社团

第二条:鞍山三中辩论社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小团体,我们社的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的优点,我们积极,我们向上,相信在日后的生活中,我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在各自的努力下,形成一个人人称赞的团体。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校团委的指导监督,社团在学校规章制度以及社团有关章程允许范围内活动。

第二章:活动方式及内容

第四条:本社团在每月都会有例会召开,以广播形式传达消息,利用课余时间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第五条:会议内容:通常选取当下实事或富有争议的话题进行辩论分为两小组,有组织的进行讨论。

第三章:社团的发展及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学生申请加入本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鞍山三中高一年级在校学生。

2热爱辩论,有缜密的逻辑思维和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

3承认并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4有加入鞍山三中辩论社的意愿

5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

第七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可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监督权

4可对章程和制度提出修改的意见

5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6对本社团的规划有知情权

第八条: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章程和制度

2服从领导的正确指挥

3完成社团布置和委托的各项工作

4提建设性意见,反映情况,提供资源

第九条:退出本社团程序

1提书面申请,经本社批准后即可退团

2连续三次不参加活动者

3不服从章程,或在学校被记过者,强迫退社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条:社团大会有2/3人到场即可开始

第十一条:活动每月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本社团社长,副社长,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本社团社员

2热心为学生社团工作

3有较强的统筹组织领导能力,能处理好与社员关系,

4责任心强,能处理好分配的事情

第十三条:本社团副社长,不兼任其他社团负责人

第十四条:社长,副社长具备以下职权:

1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组织执行机构工作

2代表参加活动

第十五条:全体社员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执行机构,新一届社团干部产生后,在工作中若较多社员对某位社团干部工作不满,可联名书面申请撤销其职务,经审查核实后,最终由社团执行机构会议决定。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在社团进行一段时间后,待社员确定下来后,将有规定的收钱

第十七条:经费须按规定发展,不挪他用

第十八条:财务是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不可占用,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十九条:积极完成任务,表现优异,可适当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如在会议期间不遵守会议秩序,或不服从指挥者,给予批评或受到相应惩罚,情节严重者警告或取消社员资格

第二十一条:社员干部,做事不认真,玩忽职守,视态度给予一定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鞍山三中辩论社团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核准批复起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