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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第三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领导班子廉洁勤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

1、政务公开

1)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经教代会审议,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2)学校规章制度经教代会审议,必要的经学生审议,向师生公开。

3)校长任期目标及实施情况、干部岗位责任及履行情况每年以述职形式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公开。

4)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向教职工公开。

5)校内教职工调配向教职工公开。

6)学校评优的名额、标准、程序、结果和纪律规定向教职工公开。

7)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的条件、程序、结果和纪律规定向教职工公开。

8)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方案、程序、结果和纪律规定向教职工公开。

9)学校在招聘教职工时,将所需人员的数量、条件向教职工公开。

2、教务公开

1)招生政策、计划、办法及录取结果向教职工及社会公开。

2)学校收费办法和标准及其运转情况通过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等媒介向社会和全校公开。

3)评选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其他荣誉称号,数额、政策、程序、结果向师生公开。

4)教育教学的重要改革方案,经教代会审议向师生公开。

5)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3、财务公开

1)学校财务预、决算,分项收支情况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向教代会公开。

2)每年住房货币化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示排序分配。

3)学校收费公开

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公开;收费结果向教代会公开。

②向学生收费严格执行物价局规定,收费项目、标准、时间向社会公开。

4)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二)校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校务公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使校务公开真正达到制度化、规范化。

1、公开方式

1)会议。运用召开教代会、党员会、家长会、学代会等形式,根据公开内容确定会议召开方式。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搞好校务公开,必须重点在教代会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凡是该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的全部提交;凡是教代会审议通过了的决定,要按章执行。

2)媒体公告。运用通知、校内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给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根据内容确定公开形式。设立公开栏,根据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在公开栏张榜公布,需向教职工公开的在办公楼大厅内公开;需向社会及学生公开的,在校园宣传栏内或网络公开。

2、公开的层次

根据公开的内容特点分为行政会、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全体师生和全社会,公开到哪一层面按公开内容要求而定。

(三)校务公开的领导小组

    长:李      姜艳君

    员:邹丽杰    闫 杰    石晓强   卢 

李佰志   杜雪松  苏秋野    李友明

(四)校务公开的监督小组

    长:邹丽杰(兼)

    员:刘 敏 张国欣 苏秋野 潘 雷  吴玉安 张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