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三中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根据全国、省、市有关部门要求的,学校决定在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党性党风教育带动校务公开工作,通过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落实,解决好学校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纠风治乱工作,树立学校和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水平,逐步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动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
通过推行公开制度,要达到“一满意”和“三加强”的目标。“一满意,即使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上的”热点“问题得到比较满意的解决。”三加强“,即切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使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宽,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和教风;切实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得到普遍推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
二、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收费公开:包括学校收费政策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制止乱收费的规定。
2.财务收支公开:收入部分指学校收入的总额。包括财政拨款、学杂费、借读费、校办产业收入及其它收入等;支出部分指:人员工资、各种补贴、杂费、设备购置、采暖修善费、课时费、接待费及其它。特别是有基建工程的情况下,要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费用公开。
3.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领导干部的住房、通讯工具的使用、公款出国(境)、国内考察及群众普遍关注的其它事项。
4.涉及教职工利益工作公开:包括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出国、进修、工作调动、提干、奖金发放、住房分配等。
5.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工作公开:包括学生评优、推荐保送、特困生学习费用的减免和资助等。
6.招生情况公开:包括招生的政策依据、指标、分数、录取结果及依据等。
7.学校重大决策及其它需要监督执行的有关制度等。
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要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增减。
三、公开形式
1.学校要建立永久性校务公开专用橱窗,设永久性公开栏,公布向校内外公开的内容。公开栏旁要设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的监督投诉电话。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随时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及要求。
3.每学期开好学生代表大会,将学生代表大会作为听取学生意见的有效途径,以实现学校“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的目标。
4.继续完善中小学“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收费办法,坚持使用学生收费通知单。
5.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6.做好重大决策的随时公开,以利群众监督。
四、公开时间及程序
1.党务、校务公开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公开每学期一次,要求在开学后第二周完成。随机公开根据需要,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公开。
2.制定方案,确定公开的内容。公开前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经校长签字后公布,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3.每次公开后,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教师论坛等多种形式,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并再次公布。
4.公开的有关资料要存档管理,以备检查。
五、党务、校务公开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李伟、姜艳君同志任组长,邹丽杰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闫杰、石晓强、卢 冰、李佰志、苏秋野、杜雪松、刘 敏、李友明、张 浩。同时组建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邹丽杰(兼)任组长,成员有张国欣、潘雷、吴玉安负责对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学校设两部举报电话:8852773 8844966
鞍山市第三中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