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三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鞍山市第三中学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鞍山市第三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九、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1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2021年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六、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七、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十、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四、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 鞍山市第三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鞍山市第三中学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公开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鞍山市第三中学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预算表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鞍山市第三中学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等。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鞍山市第三中学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公开方式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在鞍山市第三中学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 公开程序
第八条 鞍山市第三中学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鞍山市第三中学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鞍山市第三中学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鞍山市第三中学是隶属于鞍山市教育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为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其业务范围为高中学历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鞍山市第三中学内设7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党建科、教务科、政教科、科研室、信息中心、总务科。3个教学科室高一年部、高二年部、高三年部。我校事业编制人数为204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为8人。
学校现有41个教学班,2000余名在校生。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结构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173名一线任课教师中,正高级教师2名,高级教师102名,博士1名,硕士56名,国家级模范教师和省特级教师3名,省市骨干教师23名,全校教师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三部分 鞍山市第三中学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鞍山市第三中学预算公开表(点击附件链接)
第四部分 鞍山市第三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第三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3039.24万元。
(一)收入预算3039.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90.84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48.4万元;
5.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039.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31.44万元;
2.项目支出7.8万元。
其中教育支出233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39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鞍山市第三中学部门收入预算3039.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3.75万元,增加4.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0.84 万元,同比增加117.35万元,增加4.08%;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预算48.4万元,同比增加6.4万元,增加15.23%。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工资晋级调增。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鞍山市第三中学部门预算总支出3039.2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23.75万元,增加4.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3.75万元,增加4.26%;项目支出增减0万元,增减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工资晋级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第三中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90.84万元,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无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90.84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30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3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7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9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鞍山市第三中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90.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7.35万元,增加4.08%。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工资晋级调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第三中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90.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89万元。
人员经费251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7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增减0万元。 2021年鞍山市第三中学没有安排出国出(境)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出国出(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6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0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50万元,服务采购59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无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鞍山市第三中学无车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3台(套)。
(五)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项目支出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项,预算资金7.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拨款收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没有项目支出(债务)、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