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三中防火紧急预案
灭火预案
一、发现火情后,防火负责人或当事人首先引导室内学生和教师进行疏散,同时迅速用室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二、防火负责人或当事人立即通知校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防火负责人或当事人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疏散预案
一、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防火负责人或当事人要马上通知校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防火负责人或当事人应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二、防火负责人或当事人应正确引导室内学生或教师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三、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防火负责人或当事人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在现场指挥。
四、防火负责人或当事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困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指挥的指令,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鞍山市第三中学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