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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三中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成立宗旨

育人是学校的天职,我校一贯秉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的办学宗旨,重视学生和家长的需求,竭诚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教学服务,以促进学生的人格完善和能力提高。为增强学校教育的社会合力,优化育人环境,经各班民主推荐,学校酝酿,组建成立鞍山三中家长委员会。

二、权利和义务

1、能够了解、掌握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适时听取学校、年级的工作汇报,反馈家长的要求和建议。

3、监督学校、年级工作计划的实施,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改进和完善学校、年级的各项管理工作。

4、可以随时到校参加听课及教科研活动。

5、能够提供有关促进学生成长的信息和资源,帮助学校拓宽学生实践、锻炼的平台,协助学校、年级开展好校内外各项活动。

6、能够协助本年级及学校在学生教育过程中出现复杂问题。

7、承担向社会宣传学校的形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8、围绕家庭教育现状、家庭教育的方法,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共同开辟家庭教育的有效途径。

9、调查了解本班、本年级学生思想动态、行为习惯及学习等情况,协助学校、年级对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教育的成效。

10、搜集家长、学生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年级改进工作。

三、组织与制度

1、鞍山三中家长委员会建立是本着家长自愿参与的原则,是协助学校做好育人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2、鞍山三中家长委员会会议,主要是由学校政教科根据实际情况,与家长委员会主任商定召集,一般每学期举行12次会议,平时可以通过其它多种形式加强沟通。

3、鞍山三中家长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适当调整。